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和宣传一批为九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人物、模范家庭事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掀起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励全镇人民为构建和谐九亭作出新的贡献,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感动九亭”、“热心居民”、“模范家庭”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一、“感动九亭”道德模范评选
(一)活动主题
真情感动九亭 共筑美好家园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选应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为推动九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本镇公民(包括在本镇居住、工作和学习)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方式
8月1日-9月30日, 群众个人可直接向所在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或自荐。各相关单位接到群众推荐的人选后,及时报镇文明办。
二、让九亭更美好“热心居民”评选
(一)活动主题
助人为乐颂美德 文明建设添光彩
(二)评选范围
本镇公民(包括在本镇居住、工作和学习)均可参加评选。
(三)参评条件
1、长期志愿从事市容环境建设服务工作,有突出事迹;
2、在社区、单位等志愿服务中有良好声誉和有较大的影响力,能够起到引导带头作用;
3、体现中华民族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在日常生活中长期模范遵守各项规定要求,表现突出;
4、非本职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士。
(四)报名方式
8月1日-9月30日, 群众个人可直接向所在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或自荐。各相关单位接到群众推荐的人选后,及时报镇社区办或镇总工会。
三、和谐九亭“模范家庭”评选
(一)活动主题
创建模范家庭 提升城市文明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居住在本镇的家庭(以该家庭在本镇居住二年以上为计,包括本镇工作的外籍及港澳台家庭)。
2、评选名额:2009-2010年度九亭镇“模范家庭”名额为1000户左右。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特别是社区活动。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1)重视科教兴家,订阅和购买报刊杂志,认真学科学、学知识、学技术,在家中有良好的学习氛围;
(2)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奉献的精神;
(3)根据市场需要,广开致富门路,不断增加家庭收入。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1)夫妻和睦,互敬、互爱;
(2)家庭成员团结友爱,不虐待老人,不溺爱孩子,邻里团结。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
(1)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愚昧习俗,不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
(2)倡导优生优育,重视科学育儿,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做到无计划外生育。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1)科学合理地安排家庭开支,不铺张浪费;
(2)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遵守“七不”规范;
(3)居室布置文明,搞好家庭绿化,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三)报名方式
8月1日-9月30日, 群众可直接向所在居委会推荐或自荐。各相关单位接到群众推荐的家庭后,及时报镇妇联。
中共松江区九亭镇委员会
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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