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8月18日下午18时30分,驾轿车途经松江区车墩镇泖亭公路近车亭公路处,当车辆正常行驶中,突遇自己车道内前方一深坑,立即紧急刹车并准备变道躲让,但此时我车辆所在位置已处实线处,不可变道,如果急刹后方车辆必定追尾,如果变道则会与左侧车道车辆相撞,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开了过去,结果左前轮胎被刺暴胎(胎已报废),左后轮轮毂划伤(其它受损部位尚未检测)。
此路面深坑长约1.5米,宽约0.8米,深约0.4米,位于小转车道正中央,距红绿灯约100米,旁边是绿化带。据观察应为公路施工单位维修开挖后所留,可坑已出现20余天,仍不能得到任何处理,也没有采取任何警示牌!此路地处工业区,车流人流量巨大,安全隐患可想而知!
事故发生后,我既报了110,警察过来后看了现场说,此情况他们也早就知道,也曾反映过,但均未得到解决,他们也没办法,只能自己路过小心,后来开了张事故认定单了事,并说如果要解决只能找公路处。
对此事,本人作为一名上海松江市民诚挚提出以下几点:
1、此坑何时可以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是否可在前方放置一警示牌,以提示路人车辆避让,消除隐患?
2、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责任,作出相应处理,以惩前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