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本人生日,在贝豪象山海鲜酒楼(在喜来登的西北面)和老公孩子三人花了306元,却吃了一肚子气。
原本称了半斤的虾菇,但是那服务员带着篮筐一起称,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拿掉篮筐后缺了足足1两半。由此闹得不愉快,我和老公就默数了虾的个数有八只。但是实际上菜后发现缺只有7只,而且和原先的比小了很多。
我们和服务员理论,可能他们没有意识到我们会这么特别注意,就说在洗的时候掉了一只(怎么可能?)。这些所谓的当你面称重量,有多少是半途偷梁换柱,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都说无奸不商,难道就是靠这样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来赚钱的吗?事情还没有完。我发现点菜时服务员说的28元一份的蛏子,在结账时账单上变成了32元一份。(没有之前的不愉快,我也不会这么仔细看账单。)
叫来服务问后说,盐水的和椒盐的蛏子才28元,而我们点的这个铁板要32元。但是我们质问为什么一开始不说清楚,那个服务员说忘了,不好意思。他的一句不好意思,毁了我一顿晚餐的好心情。不知道顾客碰到如此侵权行为该怎么办?我们也真的不想多一事,所以只在这里啰嗦。贝豪酒楼,我再也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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