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九亭青年城某家房产中介公司与其负责人小刘。(不是所有中介都是骗子,但是自己遇到的就不一样了)。
在客户和别人合租的情况下只在对方一人有空的时间要求来看房子。
诱骗客户、并不给客户思考的时间与机会,连哄带骗当场交“订金”并开具“定金”收据
客户看到单子觉得不对劲,怕事后不退还,并再三确认:过如果房子看下来不满意或者和房东谈不拢是不是退还订金。中介公司承诺可以退还该款项,但是某天2点多和房东谈的时候说考虑一下,结果当天2点多又租与他人,我们得知此事后,追问此事,给我们的原因是对方比较急。
事后我们索要订金中介表示绝对不会退还,事情已经过去了随便你们怎么说都可以,说是我们自己挑三拣四故意不要房子
我也表示随他怎么说都可以
物证是收据单子,事实依据是房子已租给他人
我也曾咨询过九亭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合同的情况下何来定金一说,定金是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存在。走法律的渠道这个钱拿得回来,问题是走法律渠道要花很多钱,可是订金才500,但是不走法律渠道对方不接受315的调解,就推说是我们自己不要租房子的,315也没有强硬手段,只说在周一到周五他们上班期间可以一同过去调解,误工费自己承担。至今没有音讯。
后来又私下打电话给中介,中介态度很蛮横,“你算谁啊,来拿啊,你来拿啊,我明天就去你公司造谣你信不信,看你怎么在公司上班”
再次提醒下广大不管是外地务工人员或者本地来松江打工人员,千万不要相信一些口头承诺和花言巧语,你这个定金只要给了,基本就拿不回来了
交定金,可以的,必须要在收据上写一笔,什么情况下必须退还定金,情况要写的很具体,不然他们绝对不会还钱,什么都按照手续来,不要相信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