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居民姚女士在停车时遭两名男子劫持,在反抗时摔出车外并受伤。日前,松江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万元;对陶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为还高利贷铤而走险
去年10月24日晚上8点,姚女士开着一辆银色的奥迪Q5来到一处商业广场内,刚停好车就有一男子猛地拉开了驾驶座的车门,凶狠地说道:“不要动!抢劫!”接着马上又来了一名男子,两个人强行上了车。
据何某和陶某事后交代,何某没有工作,又欠了高利贷,为了还钱,何某找到陶某,预谋抢劫并买了警棍、手铐等工具。由于两人对案发地比较熟悉,案发前他们曾多次寻找作案时机。
24日晚,何某和陶某在停车场转悠时,看到一辆奥迪Q5轿车停在了距离他们不远的停车位。车里只有一名女子,看起来30岁左右。两人对望一眼,便确定该女子就是他们的抢劫对象。
何某和陶某趁姚女士毫无防备强行进入车内后,由何某控制姚女士,陶某驾驶车辆离开现场。途中,两人欲逼问出姚女士的银行卡密码后取钱,但因姚女士反抗而将她摔出车外。何某和陶某则继续驾车逃跑,并拿走了车内的3300元现金后弃车逃离。
路人屠先生正好看到姚女士从奥迪车里摔出来的一幕,马上停车救援,发现姚女士头部流血,无法开口说话,随即报警。
自酿恶果获刑十余年
案发次日,陶某和何某被抓获。公安机关找到了涉案的奥迪车及遗留在车内的1部手机和4张消费卡(价值人民币750元)等物。经鉴定,奥迪Q5小型普通客车价值约46万元、手机价值2645元;被害人姚女士因外伤致左侧额颞部硬膜外出血,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右枕骨骨折,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何某、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由于陶某到案后有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的行为,属有立功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陶某在家属的配合下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同时对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