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的鲁女士1个多月前因为商务考察在上海松江的多多生活馆体验了“火疗养生”。
火疗师在她背上铺好湿毛巾,喷洒酒精点火燃烧后,再用湿毛巾盖上将火扑灭。来回5次后,鲁女士感到火疗师酒精喷洒得有点猛。
再次点火后,她突然看到自己的胸前冒出橙黄色的火光。火疗师赶紧用毛巾灭火,但鲁女士的胸口已被烧得又疼又红。之后,医院报告显示:鲁女士前胸部二度烧伤,愈合后不能见光,不能出汗。
为此,鲁女士向多多生活馆提出赔偿 共计10万元。工商部门也已介入,但双方还没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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