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地里种植“不知名”的鲜艳花朵,不料却是罂粟,由此惹来一场大麻烦。日前,新浜镇一户农民就遭遇了“识花不清”的尴尬。
日前,一户农户向社区民警反映有人在自留地里非法种植罂粟。获悉后,民警协同镇禁毒办及所在村委会一起赶往现场处理。在各部门监督下,该户村民自行铲除总计119株罂粟以及采摘下的83颗果实。据其本人称,这批罂粟的种子是一名亲戚给的,只知这花开起来很漂亮,纯粹用于欣赏,“压根不知道竟然是毒品。”
罂粟的花朵艳丽迷人,但其嫩果划伤后流出的乳白色汁液是制造鸦片、吗啡和海洛因等毒品的基本原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综合各方面因素,念其种植数量不多,处理态度良好,相关部门对该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借机向这名村民以及周围群众进行了《禁毒法》和《刑法》等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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