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20克纯金金条!”日前,市民王先生来到松江某动漫游艺城消费,一走进去就被商家挂出的促销海报给怔住了。“难道是真的?”王先生和其他消费者一样虽带着疑虑,但依然受不了“终极大奖”的诱惑,主动掏起腰包来。
农历新年将至,为了提升人气和刺激消费,商家使出浑身解数,纷纷开始打折、送券、赠礼,各种促销活动五花八门。然而,一些商家只图谋利,却不知早已触及法律的底线。工商执法人员在对该动漫游艺城提供的奖品发票等凭证进行检查后发现,其设置的“金条”奖品的价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5000元限额。依照相关规定,“终极大奖”被责令叫停。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记者了解到,我国法律法规对商家的有奖促销活动均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非法促销主要是价格欺诈行为。比如,商家提价后再“打折”,或买100元送100元甚至200元,但这100元只能购买该商场内指定产品,或只能与现金一起用来购买商品,而商场内指定可用购物券的商品价格都高于平常的价格。又如,商家谎称有奖,但实则无奖,借奖来推销消费者不需要的产品。此外,商家借赠品推销劣质产品或消费者不需要的产品,并进行低于成本倾销等,这一行为违反了民法诚实信用原则,也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低价倾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