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分户产证,就像吃了颗定心丸。”6月27日,佘山镇试点办理房产权证的7户动迁安置户欢欢喜喜地领到了分户产证。家住江秋新苑的蔡志龙家就是其中一户。“我们以前在东青村住的是农民宅基地,那是没产证的。”蔡志龙兴奋地说,他终于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张产证。“等这张房产证等了8年了!”同住江秋新苑的陈建国激动地抚摸着产证说,如果要自己去办这张产证,估计会“摸不着头脑,找不着方向”。
佘山镇今年成立动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办公室,将江秋新苑的部分动迁安置户列为试点,“摸着石头过河”为他们代办分户产证。产权证办理办公室负责人说,这些动迁安置户之所以一直没能办下分户产证,主要原因是动迁安置户办理分户产证之前的各种手续要比普通商品房复杂得多。佘山镇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下决心帮动迁户“啃”下这块“硬骨头”。
为了方便动迁户办理安置房的产权登记,产权证办理办公室事先帮助居民理出了所需材料目录。记者看到,每户人家的材料袋都塞得鼓鼓囊囊,里面装着42份材料。其中,仅个人住房契税、房产税手续所需资料就有15项,包括配套商品房供应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如果购房人未婚,需由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个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情况登记表上要由区房管局拆迁科加盖公章;被拆迁房屋的原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卡、宅基地使用权证底册,都须由规土所盖章。
办理过程中,产权证办理办公室主动担起难度较高的部分材料收集工作。“比如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原拆除房屋的产权证。”有关负责人举例说,“此次试点中有一户动迁户,当年的开发商是佘山供销社。现在佘山供销社已经没有了,所以我们辗转找到了当时的经办人,请他出具书面证明,再到区供销所开证明。”
下一步,产权证办理办公室将坚持“先建先办、先易后难、依法办理”的原则,分期分批为江秋新苑、翠鑫苑和佘山家园的7000余户居民动迁安置房协助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