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本市生态创建工作,督促创建单位持续改进、巩固提高,现对本年度申报“国家级生态镇”的单位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14日
二、公示期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松江区环保局接受有关拟申报单位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工作等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联系方式:
电话:23115638或23111111转市环保局水处
37736383松江区环保局污染防治科
传真:63555905
通讯地址:本市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1209室
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PANL@sepb.gov.cn
zhangli@songjiang.gov.cn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