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将妻子的情夫彭某约出,当街上演全武行,争斗中,张某挥锤将彭某的头部、腿部、背部砸伤。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来沪务工的张某与妻子江某租住在车墩某小区。今年6月的一天,江某出门说要去学彩妆,张某提出要同去被拒。后在打电话和江某联系时,张某觉得电话那头像是在宾馆房间内。随后,张某拿着妻子的照片向“黑车”司机们打听,得知江某去了某宾馆。面对张某的质问,江某承认了自己和男子彭某去了宾馆的事实。
张某怒不可遏,打电话约彭某到车墩镇中心广场“谈谈”,在前往广场的路上,张某买了一柄铁锤藏在身上。双方见面后,张某趁彭某不备一锤砸向其面部,彭某忍痛飞奔逃离,张某追上后又挥锤对彭某头部、腿部、背部击打。后经鉴定彭某构成轻伤。
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