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等四人受黄某指使,结伙持械打砸他人店面,其四人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逞强耍横意图,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黄某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追逃。
今年年初,黄某和张某在九亭镇合伙开了一家鸡排店,但由于客流状况不佳,小店生意不是很好,黄某便萌生退意,不想再搭伙经营。二人因此起了争执,在清算入伙费用时也发生了些纠纷,黄某认为自己吃了大亏,遂一直对张某怀恨在心。
8月某日下午,黄某打电话给朋友陶某,把之前跟张某合伙开店的事情讲了,陶某当即表示要帮其把钱要回来。而黄某却想让陶某找几个人把店砸了,并允诺事成后给一万元辛苦费,陶某随即答应下来。晚上9时左右,陶某喊上另外三个哥们,驱车至目的地,下车后从后备箱拿上铁锤、铁棍等工具,径直走向鸡排店。四人走到鸡排店的柜台前,不由分说,抄起工具就是一通乱砸。店内的展示柜、收银机、广告招牌等物品都被砸坏,一片狼藉。四人砸了约1分钟后,快速离开。
店主张某报案后,民警以当时嫌疑人乘坐的车辆为线索展开布控,陶某等四人相继落网。到案后,陶某等四人向检察官供述其犯罪事实时,均表示知道打砸店面属违法行为,但为了替朋友争面子不好意思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