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方松街道开元新都小区居民庄在幸从保洁员手里救下一只准备带回家杀了吃的“大鹅(事后发现是大雁)”。这只大雁最终被上海动物园收养,幸运逃过一劫。
长期以来,不少人喜欢吃野味,还言之凿凿地说“吃什么补什么”“吃什么治什么”。甚至有人不明就里地以为,野味代表着新鲜,野味能够保健,野味可以带来刺激。也正因为有那么多拥趸,一些地方就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市场。
前文提到的大雁是幸运的。我们为这只大雁庆幸,更要为庄在幸的爱心之举点赞。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吃野味的人没有从非典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吸取教训,依然“好了伤疤忘了疼”,任性地吃野味,有再多的庄在幸也无法救下所有待宰杀的野生动物。
同时,单纯靠吃野味的人良心发现是远远不够的。为了革除这种陋习,正本清源,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其中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殖、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照这一规定,大雁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列其中。《决定》的施行,不仅为野生动物构建与人类和谐共处的“家园”,也将它们身上的病毒关进了“囚笼”,更是给那些好这一口的食客套上了“紧箍”。
但愿从此以后,野生动物不再成为某些人口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