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编逛政府网站发现一则好消息!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SJC1-00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6、17街坊局部调整》由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上海市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相关要求进行公告,听取公众意见。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背景 松江区“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新建方塔中医医院总部院区,推动方塔中医医院成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新建方塔中医医院总部院区选址于松江区中山街道SJC1-0010单元16-06地块,经2020年松江区人民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列入2021年松江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为落实医院用地需求,进行本次局部调整。 2、规划范围 本次局部调整涉及SJC1-0010单元16、17街坊,调整范围北至施惠路,南至文翔路,东至茸梅路,西至规划茸树路,总面积27.99公顷。 3、调整内容 1)落实医疗设施用地和建设规模需求 将原规划17-03地块医疗卫生设施调整到16-06地块,调整后16-06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C5),用地规模约3.2公顷,容积率2.0、建筑高度60米。同时将17-03地块由医疗卫生用地(C5)调整为公共设施备建用地(Xc)。 2)河道蓝线调整 依据《松江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成果,对原规划河道水系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正河道蓝线以及陆域控制线两侧地块的边界和用地规模,调整后水域面积减少0.14公顷。 3)地块属性修正和更新 根据要素底板对各个地块的边界和用地规模进行统一修正。 16-01地块产证为工业用地,现状为商务办公功能,原规划为保留的行政办公用地,由于本规划区域不属于104产业区块,由此将该地块由行政办公用地(C1)调整为公共设施备建用地(Xc);同步调整16-03、16-05地块的规划动态。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SJC1-00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6、17街坊局部调整》由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上海市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相关要求进行公告,听取公众意见。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背景 松江区“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新建方塔中医医院总部院区,推动方塔中医医院成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新建方塔中医医院总部院区选址于松江区中山街道SJC1-0010单元16-06地块,经2020年松江区人民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列入2021年松江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为落实医院用地需求,进行本次局部调整。 2、规划范围 本次局部调整涉及SJC1-0010单元16、17街坊,调整范围北至施惠路,南至文翔路,东至茸梅路,西至规划茸树路,总面积27.99公顷。 3、调整内容 1)落实医疗设施用地和建设规模需求 将原规划17-03地块医疗卫生设施调整到16-06地块,调整后16-06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C5),用地规模约3.2公顷,容积率2.0、建筑高度60米。同时将17-03地块由医疗卫生用地(C5)调整为公共设施备建用地(Xc)。 2)河道蓝线调整 依据《松江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成果,对原规划河道水系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正河道蓝线以及陆域控制线两侧地块的边界和用地规模,调整后水域面积减少0.14公顷。 3)地块属性修正和更新 根据要素底板对各个地块的边界和用地规模进行统一修正。 16-01地块产证为工业用地,现状为商务办公功能,原规划为保留的行政办公用地,由于本规划区域不属于104产业区块,由此将该地块由行政办公用地(C1)调整为公共设施备建用地(Xc);同步调整16-03、16-05地块的规划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