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法不容情,但法亦有“情”。去年3月,松江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某企业强制执行,但企业无法及时缴纳罚款。按照常理,相关部门完全可以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但是在一番深入了解后,区生态环境局提出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方式为企业化解难题,并允许该企业适用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最终,这一做法换来了一个双赢的结果,该案例还入选了“2022年度松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大优秀案例”。
企业认罚无异议
无力履行盼延期
2020年11月,区生态环境局在执法工作中发现某企业存在违规行为,遂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48万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该企业并未按时缴纳罚款,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区生态环境局遂向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催告通知书》。不料,催告期满后,该企业依然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区生态环境局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企业究竟为何迟迟不缴纳罚款?经区法院反馈,原来,该企业并非不愿缴纳,而是确有困难。“此前受到疫情冲击,没有经济收入,但仍需负担各类成本性支出,面临巨额罚款更是雪上加霜。”该企业负责人黄某表示,“我们愿意缴纳罚款,只是希望能够延期或是分期缴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酌情考虑。”
“作为监管部门,除了要履行监管执法的义务,也应主动帮扶企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稽查科(法制科)负责人说。随后,通过现场调查,区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该企业确实已经大幅缩减规模和产量,处于勉强生存的状态。“因此,我们立即与区检察院联系,共享案件线索信息,希望能够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方式为企业解决难题。”上述负责人表示。
多方协调促双赢
帮扶企业渡难关
为了能切实帮助企业,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去年5月发布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本市复工复产的意见》,区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此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过充分研究讨论,考虑到企业现实经营状况困难和还款态度诚恳,同意该企业采取分期的方式缴纳罚款,并就分期缴款的具体事项达成一致。“这一举措可以说让我们‘起死回生’,目前,我们已经缴纳罚款24万元,生产也得以恢复。接下来,我们会吸取教训,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争取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黄某感激地说。
值得一提的是,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协调后,还主动提出,若相关企业及时履行第一期缴款义务后,将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反之,企业如在后期仍未按时履行分期缴款的义务,则恢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在本案例中,行政部门允许企业分期缴纳罚款带来了双赢,既能够保障罚款最终得以落实,也能够充分保障企业生产与发展的空间。”区生态环境局执法稽查科(法制科)负责人解释,如果企业迫于缴纳罚款的压力选择停业或搬迁,甚至注销关闭,都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引发拖欠工资、工人失业等一系列次生问题。“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不仅加强了多部门的紧密协作,也推动了行政执法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协商沟通,这对有效化解纠纷矛盾、彰显执法力度温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都将产生积极的意义。”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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