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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8人、专职辅导员5人、实验技术岗1人、其他专技岗4人以及高层次人才若干。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通过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填报信息,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6月15日(招满即止)。详↓ 1.高层次人才:不限。 2.专任教师:108人。 3.专职辅导员:5人。 4.实验技术岗:1人。 5.其他专技岗:4人。 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rczp.shou.edu.cn)。 (一)应聘时间与方式 应聘者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如上)公布的岗位相关要求,通过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网上填报信息(需提前实名注册,填写简历后选择对应岗位应聘),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6月15日(招满即止)。 在报名前须详实准确填写所有个人资料,确无信息请填“无”。简历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全部附件,信息不完整、附件不全或不清晰者,我校可不予审核。 (二)岗位招聘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新招录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以“师资博士后”方式录用(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对师资长期紧缺的部分专业,以及我校暂无博士后流动站的人文社科类和外语类等专业,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已具有博士后经历、符合进编录用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新进专任教师实施首聘考核制度(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首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实验技术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背景,掌握与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大型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经验者优先。具有本岗位相关中级职称者优先。 管理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其他专技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者优先。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当年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为初次就业。已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毕业当年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 (三)招聘办法 1.受理应聘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2.综合考察(考试或考核、试讲等) 管理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专业测试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急需的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可采用直接考核的方法。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择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和招聘规律,各学院按需自定试讲时间;非专任教师岗位在招聘公告截止日期后集中开展综合考察。 3.政审与体检 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应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1.录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薪资待遇。 2.住房待遇 (1)以事业编制录用的人员可申购政府政策性房源。政策性房源临港限价房有关介绍可登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 (2)考虑到政府政策性房源的不确定因素,在未取得房源期间,我校实行货币补贴,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站。 (3)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可安排在校属公寓中过渡;其他人员,学校可协助申请临港地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等。 3.关于科研启动及培养 (1)学校提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发展专项基金》,自然科学类每项8-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2-5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项不超过5万元。 (2)新进教师进校后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产学研践习项目,进校满3年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项目。 (3)符合国家及市部级人才计划入选条件者,学校协助推荐申报相关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 4.特殊人才政策 按本市相关政策,针对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各类人才,实施居住证专项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管委会直接审批人才引进落户等政策。 5.学校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免费体检、教职工疗休养、探亲差旅费、子女幼托费等其他待遇。 学校网址:www.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 https://rczp.sho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直接与人才招聘网上各学院、各部门联系人联系。